您正在访问工业互联网行业应用平台:88.205.588 前往国家顶级节点服务平台查询
咨询电话

19846072793

首页 > 行业资讯 > 危害食品安全,刑责民责一起追

危害食品安全,刑责民责一起追

2022-07-20 00:00      点击量:181  评论(0人参与)
 

两人合谋勾兑“菜籽油”,售卖给偏僻农村的留守老人。7月13日,经安徽省旌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这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该县法院一审开庭。


安徽省芜湖市某地村民庄某木、庄某林是堂兄弟。2021年6月,庄某木、庄某林在旌德县某宾馆房间内,使用豆粉、柠檬黄色素、焦糖精等加水搅拌混合,分10次生产出2000余斤类似菜籽油的黄褐色油脂状液体混合物。随后,二人分别到旌德县、宁国市和绩溪县等地乡镇,以每斤7元至1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


为了以假乱真,庄某木、庄某林在销售时将提前准备好的真菜籽油向被害人展示,在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后,再将大油桶中的假菜籽油卖给被害人。通过以上手段,二人累计实施诈骗10次(其中1次未遂),涉案被害人66人,骗取财物共计1.7万元。经检测,在被害人提供的“菜籽油”中,水分及挥发物占比在98.7%以上,有的甚至达到99.3%,不符合国家标准。2021年7月,庄某木、庄某林经传唤到案,并退还被害人损失近1万元。


审查起诉期间,面对案件涉及地域广、被害人多且大部分为留守老人、证据审查难度大等情况,旌德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公安机关移送材料的基础上,开展自行补充侦查。一方面,办案检察官前往犯罪嫌疑人所住宾馆及派出所调取证据,准确把握产品性质、质量、制造方法、销售方式等,全面完善证据链;另一方面,通过联系被害人所在村镇负责人、亲友等方式,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同时引导被害人反映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庄某木、庄某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1.7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6月17日,旌德县检察院对两人依法提起公诉。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庄某木、庄某林对不特定的老年消费者进行了民事欺诈行为,致使老年群体因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食品,严重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7月1日,该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依法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金5.1万元,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庄某木、庄某林在庭审前均已认罪认罚,且该案已完成追赃挽损工作。7月13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庄某木、庄某林在庭审中真心悔过,并上缴部分赔偿款4.1万元。法庭将择期宣判。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猜你喜欢

相关评论

好评
0% 0
中评
0% 0
差评
0% 0
       匿名发表     (内容限5至200字)     当前已经输入 0
  • 暂无评论

资讯排行

热搜新闻词

产品快报


平台首页 健康资讯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企业名录 招商加盟 健康展会 人才招聘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由网友自由发布,本站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黑龙江众业翔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黑ICP备2022005359号-2